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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参与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股份”)、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德昌股份于2021年10月13日发布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德昌股份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以下基金托管人关联方,德昌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35元/股,现将本公司上述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福莱蒽特于2021年10月13日发布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福莱蒽特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以下基金托管人关联方,福莱蒽特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21元/股,现将本公司上述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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