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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进行投资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范围

  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投资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各类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上述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投资理财的品种,如购买的投资品种涉及证券投资及相关衍生品种的,须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适度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可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10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进行投资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自有资金充裕,本次在保证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君亭酒店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

  《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和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经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经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已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3.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4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210033号《验资报告》。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21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交易。公司类型由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1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2686号文《关于同意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3.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2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46,452,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7,698,963.28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88,753,436.72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246,452,400.00元,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未支付的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28,500,000.00元后,于 2021 年9月24日将剩余资金217,952,400.00元汇入公司银行账户。

  上述资金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2100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以下合称“乙方”)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注: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未支付的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的余额为人民币217,952,4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金额中包含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金额合计数大于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系上述存放金额尚有部分发行费用未划转。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湛瑞锋、彭国峻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四 、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便于公司灵活掌握各地酒店市场的变化,公司拟将“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杭州、南京三大城市调整为上海、杭州、南京及管理层认为合适的其他城市,公司拟在未来两年内,在上海、杭州、南京及管理层认为合适的其他城市分三批次建设9家酒店,均为公司直营中高端精选服务酒店。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1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2686号文《关于同意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3.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2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46,452,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7,698,963.28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88,753,436.72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246,452,400.00元,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未支付的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28,500,000.00元后,于 2021 年9月24日将剩余资金217,952,400.00元汇入公司银行账户。

  上述资金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210033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可行性分析

  1、调整实施地点具体情况

  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便于公司灵活掌握各地酒店市场的变化,公司拟将“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杭州、南京三大城市调整为上海、杭州、南京及管理层认为合适的其他城市。

  2、调整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未来计划做精做深长三角区域核心城市,进一步巩固君亭酒店在长三角区域的地位优势,逐步扩张至全国范围内经济发达城市。

  根据发展规划,公司募投项目“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拟在上海、杭州、南京及管理层认为合适的其他城市的市场布局,租赁适合经营的酒店物业升级改造,根据所在地周围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特点进行个性化设计,建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君亭特色酒店。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的重要布局,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调整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实施范围将有助于公司充分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及时为公司创造效益,顺利推进公司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建设项目。

  2、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程序符合《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调整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相关人员,于2021年10月1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本次扩大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范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扩大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范围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适度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可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进行投资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1年10月1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启元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拟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1,129,151.93元(不含增值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便于公司灵活掌握各地酒店市场的变化,公司拟将“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杭州、南京三大城市调整为上海、杭州、南京及管理层认为合适的其他城市,公司拟在未来两年内,在上海、杭州、南京及管理层认为合适的其他城市分三批次建设9家酒店,均为公司直营中高端精选服务酒店。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进行投资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1,129,151.9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86号《关于同意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961号《关于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3.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2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45.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69.90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75.34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4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21003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0211244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本公司公开发行费用人民币57,698,963.28元(不含税),其中保荐及承销费不含税总额人民币31,500,000.00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人民币28,500,000.00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公开发行费用人民币11,129,151.93元(不含税),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11,129,151.93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四、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年 10 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拟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本次拟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1,129,151.93元(不含增值税)。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129,151.93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事宜。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君亭酒店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0211244号),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君亭酒店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5、关于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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