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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吴克斌先生因个人年龄原因劳动关系即将发生变动,原推荐股东单位来函拟新推荐李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人选。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前,吴克斌先生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对吴克斌先生在担任公司相关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征求吴克斌监事同意,公司拟补选李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新监事补选通过股东大会程序后,原监事吴克斌先生自动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李达简历

  李达,男,1981年12月,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协理、财务协理、资金风险管理师,宝钢资源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主任专员,宝钢资源南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高级主管。

  李达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2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非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1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其中亲自出席六人,传真表决三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050号《潞安环能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051号《潞安环能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1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七人,实到监事七人,其中丁东先生、李冰江先生、吴克斌先生、王玥女士四名监事传真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亚宁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050号《潞安环能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1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审议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051号《潞安环能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1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052号《潞安环能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 概述

  我公司自2021年7月1日起,将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由吨煤30元提高为吨煤50元,将其他井工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由吨煤15元提高为吨煤30元(可根据矿井自身安全生产实际需求适当提高标准至吨煤50元)。

  二、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各矿井采区的不断开拓延伸,生产地质条件更加复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要求及安全生产实际需要,我公司自2021年7月1日起,将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由吨煤30元提高为吨煤50元,将其他井工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由吨煤15元提高为吨煤30元(可根据矿井自身安全生产实际需求适当提高标准至吨煤5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将因此减少4亿-5亿元(具体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审计后的2021年财务报表为准)。

  三、 独立董事及财务审计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作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提高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此次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财务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支持对象: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伊田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宇鑫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后堡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开拓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长泰永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

  支持金额:585,938万元

  一.提供资金支持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以委托贷款和内部借款方式,陆续向潞宁煤业等14家子公司提供578438万元资金支持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偿还到期贷款、支付财务费用等,使用期限为三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5%。

  鉴于目前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标准已取消,同时基于母公司税收筹划和进一步支持子公司发展目的,拟对上述578438万元对子公司资金支持事宜进行调整,原资金用途不变,使用期限为三年,利率调整为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同时,为继续支持子公司发展,加快矿井建设和投产达产步伐,公司拟向常兴煤业新增7500万元资金支持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等,使用期限为三年,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同意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伊田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宇鑫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后堡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开拓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长泰永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和内部借款。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和内部借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潞宁煤业公司

  注册地点:山西省宁武县化北屯乡陈家半沟村

  法定代表人:赵光荣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机械修理;煤炭开采及销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34,686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7.8%,为公司控股股东。

  2. 蒲县黑龙煤业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法定代表人:星宁江

  注册资本:5,50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及销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3,3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60%,为公司控股股东。

  3. 伊田煤业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龙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3,6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60%,为公司控股股东。

  4. 蒲县黑龙关煤业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贾双春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等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16,5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5%,为公司控股股东。

  5. 温庄煤业公司

  注册地:武乡县蟠龙镇温庄村

  法定代表人:曹高生

  注册资本:22,000万元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15,75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71.59%,为公司控股股东。

  6. 蒲县宇鑫煤业公司

  注册地: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连捷山村

  法定代表人:张彦月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及销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5,6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70%,为公司控股股东。

  7. 新良友煤业公司

  注册地:山西蒲县乔家湾乡盘地村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晓晨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12,0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80%,为公司控股股东。

  8. 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忻州市宁武县凤凰镇孟家窑村

  法定代表人:赵光荣

  注册资本:90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该公司是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 蒲县后堡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法定代表人:张宏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7,2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60%,为公司控股股东。

  10.蒲县开拓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秦会锦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7,2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60%,为该公司控股股东。

  11. 上庄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襄垣县西营镇上庄村

  法定代表人:王德元

  注册资本:7,002万元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4,202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60%,为公司控股股东。

  12. 山西潞安长泰永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长治市郊区马厂镇长北北路矿区巷

  法定代表人:邱东生

  注册资本:1350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工矿产品(国家限定产品除外)、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兴奋剂及危险剧毒品)、电子器材(国家控制产品除外)、五金交电、冶金炉料(国家控制产品除外)、日杂用品、精煤、焦炭销售;货物装卸搬运劳力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108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80%,为公司控股股东。

  13. 蒲县常兴煤业公司

  注册地:临汾市蒲县太林乡

  注册资本:2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苗润田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等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19,06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82.87%,为公司控股股东。

  14.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吕梁市临县玉坪乡玉荐村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学军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股东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截止2021年6月30日,上述各矿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加快矿井建设和投产达产步伐,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四.财务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该项资金使用有利于改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绩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潞安环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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