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6号)核准,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26,000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72,6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121,452.8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20年7月2日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244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联和机械有限公司,将其负责实施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纳入公司研发体系开展实施,因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杭州联和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
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以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杭州联和机械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