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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公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一、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8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5,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655万张,期限6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65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651,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日存入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专项账户中,银行账号为611566866。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52,358.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447,642.00元。

  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4日,上述第4、5个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共收回本金7,500.00万元,实际获得投资理财收益643,165.75元。到期后,本金和理财收益已全部划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上述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已审批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 公司与银行签署的相关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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