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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承销新规落地满月:

16家公司完成询价定价 “抱团报价”明显改观

  

  

  本报记者 吴晓璐

  10月18日,注册制下发行承销新规“满月”。《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截至10月17日,科创板和创业板分别有8家和14家公司发布询价公告。在这22家公司的询价公告中,高价剔除比例均不低于1%。其中,科创板和创业板各有8家公司完成询价定价。

  从有效报价情况看,剔除1%的最高报价后,这16家公司的有效报价区间宽度在7%至128%。而在询价制度修订之前,IPO询价入围报价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之间往往只有几分钱的落差,区间宽度不足1%。

  此外,高价剔除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至不低于1%后,报价更加分散,有效报价比例明显下滑,投资者入围比例亦有所下降。

  “有效报价区间宽度加大,反映出投资者分歧加大,内部博弈增强。”博时基金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魏凤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整体来看,新规实施以来,发行人的价值得到更好体现,询价机构参与成本有所增加,倒逼机构投资者加大对公司的研究力度。

  “上述数据说明,新规实施后,新股发行定价逐步趋于市场化,询价机构难以通过压低股价来实现中间套利,需要根据目标企业的实际情况来提供报价。这意味着,新股发行定价正在从‘重套路’向‘重研究’转换。”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从定价结果来看,上述16家完成询价定价的公司中,有7家公司的发行价超过“四数孰低值”,科创板和创业板分别有2家和5家公司入选,上浮幅度区间为0.07%至7.27%。

  “越来越多的公司发行价超过‘四数孰低值’,意味着新规成效显著,发行价更能反映公司的真实价值。对于发行人而言,确定的发行价格越高,获得的募集资金就越多,未来发展和扩张的潜力也就越大。对于高速发展的科创企业来说,如果在IPO中未能获得充足的募资额,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推进不顺利,影响公司经营业绩。”陈雳表示。

  华泰联合证券执行委员会委员张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实践效果来看,新规实施后,询价机构的报价更加理性,新股定价更加合理,“抱团报价”情况明显改观,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

  尽管上述16家已完成询价定价的公司尚未正式上市,但市场普遍预计,随着新股定价中枢上移,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之间的价差将缩小,投资者的“打新”收益亦将下降。

  张雷表示,一二级市场差价缩小后,投资者在“打新”前应认真研究招股说明书,谨防股价“破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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