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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12月13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表决,选举李孟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

  李孟春先生简历

  李孟春,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1998年4月,担任长沙木材厂财务科长;1998年5月至2000年7月,担任湖南正雅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0年8月至2002年10月,担任湖南广维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1年4月至2015年10月,历任浏阳市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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