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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644,756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54%减少至5.54%。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祥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连云港涌诚”)发来的《关于所持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累计减持1%告知函》,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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