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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10月22日起,对本公司以下7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修订,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相关表述,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在“释义”、“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中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相关内容,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同步修改。

  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的相关内容。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规定网站上同时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

  1、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2、富国中证智能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3、富国中证医药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4、富国中证娱乐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5、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6、富国中证医药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7、富国中证消费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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