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点有数”、“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承销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以及《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以下简称“《承销规范》”)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新股1,805.9944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发行人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39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10月21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10月21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0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1年10月20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9、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发行人所处行业为“L72商务服务业”。截至2021年10月1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商务服务业(L72)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0.03倍。本次发行价格19.3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的市盈率为29.2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0.03倍(截至2021年10月18日(T-3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T-3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按本次发行价格19.39元/股、发行新股1,805.9944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5,018.23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5,624.8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9,393.37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零点有数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05.994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1年9月29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137号文予以注册。发行人股票简称“零点有数”,股票代码为“301169”,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为“L72商务服务业”。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1,805.9944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其中,网上发行1,805.9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9975%。剩余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元500股的余股444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223.9774万股。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9.3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0.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9.2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7.6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0.03倍(截至2021年10月18日(T-3日))。
4、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1年10月2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10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10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4)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0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6、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10月19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3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0.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9.2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7.6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L72商务服务业”。截至2021年10月1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L72商务服务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0.03倍。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性,综合考虑主营业务、主营产品及应用领域等因素,选取了主营业务中具有可比性同类业务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可比公司市盈率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1年10月18日(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每股收益=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1年10月18日总股本。
注3: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可比公司中,信索咨询和立信数据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其中:信索咨询为新三板基础层、立信数据为新三板创新层,信索咨询近6个月成交量300,000股,立信数据近6个月成交量104,799股,股票成交不活跃,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数平均值的计算范围。
注4:慧辰股份动态市盈率(2021年)数据来自Wind预期数据,信索咨询、立信数据无预期数据;发行人动态市盈率(2021年)=拟发行价÷按发行后股本计算的2021年扣非前/后的摊薄每股收益
注5: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计系发行人初步测算,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本次发行价格19.3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9.27倍,低于可比公司2020年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73.73倍(截止2021年10月18日,剔除市盈率极端值),亦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L72商务服务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0.03倍(截至2021年10月18日,T-3日),但仍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的优劣势
(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①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服务机构之一,是国务院多个部委相关工作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国务院参事室社会调查中心发起成员单位、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发起的“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公司连续6年入选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智库报告》影响力评价排名。公司服务于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党政机关,提供政策现状与社会需求调研、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和政策实施改进方案,有效助力各级党政机关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了多项公共事务领域重要研究课题,其中包括:
公司持续关注社会重要热点、前沿政策需要、重要社会群体特征演化,针对新冠疫情、汶川地震、艾滋病防治、农民工城市融入、社会治安安全感、生活满意度与获得感等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形成公益性研究成果,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服务于社会大众,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以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为例,公司第一时间启动了“重大灾难影响与社会需求监测”,运用“答对”和“超能巡查”进行数据独立采集,开展了4期全国范围的公众疫情影响与需求监测;公司开展了3期全国企业开复工矛盾问题、疫情期间关键行业企业核心困难、全球供应链受疫情冲击情况的监测;公司针对疫情对汽车制造与服务、住宅与商业房地产、消费服务行业、普惠金融与消费信贷等十多个细分行业的影响形成专项评估结果;公司进行了4期疫情期间政务热线服务响应表现与网上政务办事效率、各地政策落地情况监测,免费开放公司数据智能基础能力与工具服务包,为全国各地12345政务热线用来加强其处理公众疫情咨询和投诉的能力;公司进行了4期武汉地区新冠肺炎疫情患者救治需要实地监测,并形成情况快报,直接促进了相关患者的救治;公司还进行了3期全球留学生疫情影响监测。公司基于上述监测结果所提供的数据分析,为高层以及各级政府领导在疫情防控、患者救治、有序复工、经济振兴等方面进行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公司将疫情期间的监测与研究成果通过新华社等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络媒体发布,服务于社会大众,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②全面的项目业绩
公司业务覆盖公共事务领域的政务服务、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营商环境、法治与公安、文化与旅游、社会群体研究和“一带一路”等各个方面,以及商业领域的战略管理与决策、客户定位与描摹、产品定位与开发、服务体验管理与优化、销售管理与优化、货品与供应链管理、卖场管理与优化、渠道布局与管理优化等各个方面。公司客户覆盖从中央部委到基层乡镇的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商业领域的消费品、金融、汽车、房地产、TMT、物流等十余个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个领域完成的典型项目如下:
(下转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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