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11月5日14:30时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
1、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特别决议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1-2项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1月4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宜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陈晟
联系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zqb@senior798.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2、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投票代码:350568;投票简称:星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40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星源转 2”的议案》,因触发《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星源转 2”提前赎回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星源转2”已于2021年9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0%,即不超过230,522,550 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0万元(含本数),主要投资公司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少量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秀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昌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慧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秀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昌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慧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注: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无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4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将可转债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并入“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由南通星源作为实施主体继续实施公司的涂覆隔膜与湿法隔膜扩产项目。主要是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发生变化,募集资金的用途仍用于公司提升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的产能。上述调整有利于公司新增湿法隔膜、涂覆隔膜产能项目的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营,提升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并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对架构进行调整优化。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陈晟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及“星源转2”转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48,906,436元变更至人民币768,408,503元。公司拟对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变更情况详见以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1月5日14:30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4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能够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4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陈晟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陈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张陈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陈晟
联系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号码: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zqb@senior798.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张陈晟先生简历
张陈晟,男,199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16年12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年3月至2021年6月,曾就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张陈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4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对架构进行调整优化,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4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1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4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02.3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097.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05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披露《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司拟在江苏南通市建设锂电池隔膜的研发和生产项目。2021年8月4日,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星源”)就“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为使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南通市的生产基地得到更有效的整合,便于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营,提升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公司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并入“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由南通星源作为实施主体继续实施公司新增涂覆隔膜与湿法隔膜产能项目。
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超级涂覆工厂”和“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67,099.83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的建设。
(四)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在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快速、长期发展的预期下,动力电池厂商纷纷扩张产能布局,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公司拟通过“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提升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的产能。
可转债原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生产产品分别为涂覆隔膜、湿法隔膜,与南通星源项目建设内容相同。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为使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南通市的生产基地得到更有效的整合,便于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营,提升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现阶段及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决定对原募投项目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上述调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将可转债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并入“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由南通星源作为实施主体继续实施公司的涂覆隔膜与湿法隔膜扩产项目。变更前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发生变化,募集资金的用途仍用于公司提升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的产能。
上述调整有利于公司新增湿法隔膜、涂覆隔膜产能项目的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营,提升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并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南通星源;
3、项目建设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4、项目建设内容:生产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可形成年产 20 亿平方米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的产能;
5、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750,000.0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可转债“超级涂覆工厂”和“年产20,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全部资金、公司自筹资金。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扩大公司生产能力,满足业务持续扩张的需要
隔膜是锂离子电池生产的关键材料之一,现阶段最大的需求市场来源于动力类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大型电动工具、航空航天、其他长途交通工具等领域。在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快速、长期发展的预期下,动力电池厂商纷纷扩张产能布局。随着下游客户产能扩大,对锂离子电池隔膜的需求量相应增加,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具备高品质供应能力和产能保障的企业将获得大量业务机会。
公司长期致力于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近年来业务规模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销售收入由2018年的5.83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9.67亿元,年复合增长率28.71%,2021年1-6月公司已实现销售收入8.31亿元。公司产品作为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日益旺盛的趋势下,应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扩大公司生产能力,避免未来因产能不足而制约公司业务的持续扩张,以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的市场地位。此外,公司生产能力的扩充将有利于发挥规模化生产优势,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盈利空间,提高综合竞争实力。
(2)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优化公司产品结构的需要
锂电池未来发展的方向是提高安全性以及提高能量密度等性能。为提升干法、湿法隔膜的性能,目前主流的解决办法是对干、湿法隔膜基膜进行涂覆加工。通过涂覆加工处理,不仅可提升隔膜的热稳定性、改善其机械强度,防止隔膜收缩而导致的正负极大面积接触,还能提高隔膜的耐刺穿能力,防止电池长期循环工况下锂枝晶刺穿隔膜引发的短路。同时,涂覆工艺有利于增强隔膜的保液性和浸润性,从而延长电池循环寿命。涂覆加工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和附加值,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将成为隔膜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是干法隔膜领域的全球头部企业,亦是业内少数可以同时量产干法隔膜和湿法隔膜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厂商,凭借多年来的实际生产经验积累了大量成熟可靠的技术,干法和湿法隔膜产品均已达到业内先进的工艺水平。近年来,受国家有关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调整的影响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影响,人们对锂电池性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三元电池的新能源乘用车在市场中的占比不断提升,大大释放了适用于三元材料的湿法涂覆隔膜的市场需求。近年来,公司持续投入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领域,但产能及市场占有率仍具有较大提升空间。为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更好地满足锂离子电池隔膜的中高端市场需求,公司有必要扩充湿法隔膜及湿法涂覆隔膜的产能,从而提高湿法隔膜与湿法涂覆隔膜的业务比重,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质量,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3)大力开拓海外市场,落实全球战略布局的需要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一片大好形势,海外市场新能源汽车销量不断攀升,尤其在欧洲市场,因补贴政策以及碳排放要求,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14年的10万辆升至2020年的136.7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达50%,2020年同比增长140%,2021年上半年欧洲新能源汽车销量已经超过110万辆,继续保持高增速。
公司立足于锂离子电池隔膜领域多年,深度服务于全球范围内的优质客户,目前在国际市场方面,公司产品已批量供应韩国LG化学、三星SDI、日本村田、SAFT等著名厂商。海外知名新能源电池厂商对锂电池隔膜性能要求相对较高,对中高端湿法涂覆隔膜需求较为旺盛,基于欧洲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机遇,未来公司将以海外市场作为重点发展目标,并将中高端湿法涂覆隔膜产品作为发展方向,向海外一线客户提供优质的中高端湿法涂覆隔膜产品。因此,为了落实公司全球化布局战略,公司需加大湿法涂覆生产线的投入,发展中高端产品路线,为开拓国外市场奠定基础。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品牌形象
隔膜作为锂电池的重要部件应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优异的热安全性、较高的力学强度和较低的制造成本等,因此下游电池厂家在导入时会对隔膜供应商进行较长时间的考察和审核,隔膜产品的导入周期也较长。正因于此,在认证通过后通常会建立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客户黏性较强。公司是国内率先实现隔膜规模化生产的制造商之一,由于早期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业务,公司能精准把握隔膜市场需求,并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的锂电池隔膜解决方案,加之公司产品质量优、性价比高、售后服务到位,合作伙伴对公司的满意度、信任度和忠诚度均较高。
(2)雄厚的研发资源和扎实的技术储备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隔膜领域,在了解国际先进技术信息动态和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保持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促使公司技术与产品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目前公司在研发平台、对外合作、研发团队、研发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等方面形成一系列优势,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
(3)全面的综合能力和领先的产品服务
公司是业内少数同时拥有干法和湿法工艺技术的专业隔膜制造企业,凭借在行业多年的产品打磨和技术研发,形成了包含原材料配方筛选和快速配方调整、微孔制备技术、成套设备自主设计、快速满足客户产品定制需求、全程技术服务的“产品+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优势。
(4)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健全的管理体系
公司是锂离子电池隔膜领域的领先企业,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营销及技术队伍,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均有多年锂离子电池隔膜工作经验,对行业具备深刻的理解。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内部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各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自上而下形成了良好的信息交流机制。各团队具备高效的执行能力,能迅速响应客户需求,增强客户黏性。公司核心管理层保持开放性的管理思维,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等多种渠道不断扩充和提升核心团队,使公司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持续优化。
公司将依托既有的成熟行业经验和管理体系进行规模化扩张。公司的运营核心团队均拥有多年隔膜相关领域的从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对行业发展的现状、未来趋势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着全面的任职和深刻的理解,同时公司建立了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均可以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足够的保障。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15.08%(税后),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分析、论证。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能够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要求,对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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