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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09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建设宜春储能系统核心生产基地(以下简称“项目”)的资金需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借入项目建设资金6,000万元。在上述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公司保证促使全资子公司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将赣(2019)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8411号不动产权证书所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该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全部抵押给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签署与该事项相关的文件。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宜春经济开发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继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凭资质证书经营);工业产品、工业物资的生产经营,与工业相关的流通服务,劳务培训;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测绘(限分公司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以及水务固废物处理环境治理项目的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教育投资、咨询;学前教育;产业投资;咨询顾问;农业投资;旅游投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人):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建设资金

  1.1双方一致达成,就乙方兴建的宜春储能系统核心生产基地项目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建设资金借款。

  1.2 借款金额:60,000,000.00(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1.3 借款利率:6%/年,按每笔实际付款日期计算。

  1.4 借款期限:1年(自首笔放款之日起计算)。

  1.5 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如提前还款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

  1.6在该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保证促使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将赣(2019)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08411号不动产权证书所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该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全部抵押给甲方。

  1.7 乙方保证促使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宜春储能项目基地的竣工验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产。但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期除外,具体以宜春经开区管委会认定的时间为准。

  2、违约责任

  乙方因自身原因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的约定,则乙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尚未偿还的项目建设资金和已产生的借款利息,其中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1.7条按期投产,则借款利率按照8.5%/年计算。如乙方逾期偿还,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其尚未偿还的项目建设资金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建设宜春储能系统核心生产基地,并规划打造成为当地新能源示范区和智慧城市项目园区。本次借款有利于推进该建设项目尽快实施落地,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09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自”)之全资子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陆”)拟向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农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上海东自、上海东自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开关厂”)同意共同为苏州科陆上述向昆山农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7日

  法定代表人:蔡赟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淀山湖镇北苑路26号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焊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家用电器、中央空调、制冷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的销售、上门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上海东自持有苏州科陆100%股权,公司持有上海东自50.14%的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上海东自、顺德开关厂共同对苏州科陆上述融资金额限下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目前上海东自、顺德开关厂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控股孙公司顺德开关厂共同为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陆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海东自、顺德开关厂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为146,300.00万元人民币,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5%;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78,354.70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4.71%。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中,公司除了为参股子公司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外,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24,300万元贷款已到期,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不能清偿该笔贷款,债权人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全额担保责任,公司已与债权人诉前和解,签订了《担保代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09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1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1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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