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6 证券简称:森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工业园区森赫大道1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东流先生主持召开。
(五)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00,294,81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7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00,09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04,81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3,904,81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7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04,81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
(二)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272,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82,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0%;反对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彬、孙薇维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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