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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 投资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1-1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1日决定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集团”或“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为顺利推动公司预重整和重整(如有)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预重整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拟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赫美集团概况

  1、 公司名称: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138042

  3、 成立时间:1994年11月2日

  4、 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6号华瀚科技工业园2号厂房218A

  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6、 法定代表人:王磊

  7、 主营业务:销售服装服饰、珠宝首饰,生产、销售和研发电能表、电力管理终端。

  赫美集团于2010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356。根据《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定位于“国际品牌运营的服务商”,致力于服务中国年轻一代品质生活,主要业务为国际品牌服装、鞋帽、箱包等商品的零售,公司运营的品牌既包含国际知名品牌MCM、FULAR、MSGM、ASPINAL OF LONDON等,也包含公司自有品牌集合店OBLU;公司拥有终端实体门店、优质的战略合作渠道和大量的VIP客户,为全渠道营销、大数据采集分析提供了有力的担保和支持。通过掌握和利用精准用户信息,公司可以根据消费者的独特需求和偏好量身提供个性化的客户体验和服务;同时,伴随着持续运营而积累的用户,深度挖掘市场对品牌文化价值的认可度,扎实市场基础。

  二、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借助重整投资人在产业、财务等方面的优势,统筹协调完成赫美集团重整工作。投资人需向债务人提供资金及资源支持,优化债务人资产债务结构;同时,结合债务人业务重组、产业重构的需求,有效助力债务人整合现有资产和资源;最终打造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以充分保障债权人、股东、职工等利益。

  三、 报名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预重整管理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中/终止或继续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预重整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预重整管理人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3、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含经认定的股东资格条件)。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遴选,其中任一重整投资人均需符合上述1-3项条件。以联合体身份参与遴选的,需书面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5、本次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与赫美集团具有产业协同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 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1年11月3日18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预重整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28层2803-04室

  (2)电子邮箱:wangzhsh@junhe.com

  (3)联系人:王中石

  (4)联系电话:13530659123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

  (2)关于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3)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4)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报名机构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意向重整投资人承诺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协议》。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的,所有重整投资人均需加盖印章并签名。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提交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于2021年11月8日18时前向管理人书面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投资金额及资金用途、偿债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如有)、经营方案(如何发展主营业务、如何改善资产结构、如何向子公司提供生产资金或资源、盈利预测等)、职工安置方案及其他与重整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等。《重整投资方案》还应针对如何保证债权人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做出说明。

  以联合体身份参与遴选的投资人需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明确各自拟投入的资金金额及占全部投资金额的比例。

  (三)遴选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后,管理人将根据各方提供的《重整投资方案》以及与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谈判或协商,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四)签署协议

  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预重整管理人要求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五、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预重整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预重整管理人。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

  报名意向书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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