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中文名称“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Zhejiang Damon Technology Co., Ltd.”变更为“Damon Technology Group Co.,Ltd.”,公司证券简称及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拟将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文件中涉及公司名称的部分将相应修改。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名称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改后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2021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4日
至2021年11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2021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1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室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313023
电话:0572-3826015
传真:0572-3826007
邮箱:ir@damon-group.com
联系人:郭爱华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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