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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1-10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1-10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5亿元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6号)核准,公司以90.55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50,706,791股,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86,996,374.69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5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53494_B03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三、本次使用部分限制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用于非主营业务领域,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璞泰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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