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代表双方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合作落实情况及年度审计结果而定;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见“六、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南华和平医院管理(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和平”)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了南华和平与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国药”)签署的《广东省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合作建设广东省“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开展广泛合作。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合同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视后续合作开展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尹沛全
(3)注册资本:8438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金牛路45号之六
(5)统一社会信用码:91441900198059429M
(6)经营范围: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母婴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杂品、眼镜、初级农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3、类似交易情况:无
三、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背景
为支持基层卫生健康机构硬件建设,改善农村卫生健康状况,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下简称“红基会”)自2005年至今累计援建了2,639所卫生站(以村卫生室为主,包括少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统称卫生站),完成了万名乡村医生的培训。
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的来袭对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更好地运用高新科技成果支撑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红基会计划对已援建的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为受援机构注入新的活力,同时还将与南华和平合作开展“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5年内援建5万家基层卫生健康机构,重点支持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包括少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初步规划在广东省援建5,000家卫生站,其中2021年下半年率先援建1,000家,试点验证后再全面推广,最终将广东省建成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公共卫生管理及防控防疫灯塔级示范区。
注:上述计划、规划中所涉及的援建数量等,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 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规划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作目标
深植长期合作基础,促进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发挥南华和平在政府及职能部门行政组织协调优势,医疗和社会机构的资源优势;发挥东莞国药在医药供应、医药销售渠道、医药配送、医药仓储等领域的核心优势,推动长期、稳定、全面的多领域合作,合作建设广东省“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
3、合作内容
双方将在医药供应、医药销售渠道、医药配送、医药仓储等领域开展合作。依托基层公卫网络搭建,服务民生需求;依托基层信息化网络平台医疗物资集采模块,聚焦医疗价值,助力政府实现基层医疗降本减负,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引进并聚集东莞国药在医药领域的中下游企业,推进“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在广东省的顺利实施,促进基层医疗健康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4、权利与义务
按照“平等自愿、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将不断深化战略合作内容。
(1)各方应严格遵照公平、诚信的商业道德,在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以另一方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对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动;否则,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作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作期内,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5、其他
双方还就保密条款等有关事项进行了约定,详细内容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在医药供应、医药销售渠道、医药配送、医药仓储等领域展开合作,充分融合双方资源及技术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促进控股子公司“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的开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的影响需视实际开展情况而定;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与东莞国药不存在关联关系,战略合作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现有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的签署是基于南华和平与红基会签署的 “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的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的2021-035号公告),如南华和平与红基会签署的协议不能顺利履行将直接影响到本次协议的履行;
2、本协议约定事项为双方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协议的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因此,该合作事项的最终实施成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2020年10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康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长期供货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截至目前,本协议尚在履行中;
2、2020年10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截至目前,本协议尚在履行中;
3、2020年10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颐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5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截至目前,本协议尚在履行中;
4、2021年9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南华和平医院管理(湖南)有限公司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签署的《关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的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截至目前,本协议尚在履行中;
5、2021年9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南华和平医院管理(湖南)有限公 司与腾讯云计算(长沙)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湖南省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战 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截至目前,本协议尚在履行中;
6、2021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南华和平医院管理(湖南)有限公司与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截至目前,本协议尚在履行中;
7、2021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南华和平医院(湖南)有限公司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湖北省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截至目前,本协议尚在履行中。
七、其他说明
1、在签署本次合作协议前,公司讨论和分析了东莞国药的基本情况及其在医药供应、医药销售渠道、医药配送、医药仓储等领域的专业能力和领先优势,并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南华和平与东莞国药构建战略合作关系,合作开展广东省“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公司经营层认为:与东莞国药构建战略合作关系,合作建设广东省“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项目有利于公司开展医院及诊所管理领域新业务,丰富“基层公卫援建计划”信息化模块的内容,构建新业务的竞争力。
2、2021年6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产业基金”)的《关于公开征集协议转让不超过7%贵司股份的函》,财信产业基金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转让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7%;2021年6月28日及2021年7月13日,公司先后收到相关事项进展的函件,并于次日对外发布了进展情况的公告;2021年9月7日,公司收到财信产业基金《关于终止公开征集转让南华生物股份的通知》,因公开征集期满,同时意向受让方递交的意向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不符合《公开征集信息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所要求的受让方资格、条件,财信产业基金决定终止相关股权转让事项(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对外发布的2021-024、2021-025、2021-026及2021-034号公告)。
3、2021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信三威”)出具的《关于减持南华生物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信三威于2021年10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1.0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对外披露的2021-044号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在本次协议签署前的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它持股变动的信息或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持股变动的情形。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股份变动情形,公司及相关方将按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广东省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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