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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股票代码:6001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5号1栋12楼4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说明:如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5号1栋12楼4号

  法定代表人:严钢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零陆拾捌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785497

  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营业期限:1996年2月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商务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农业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进出口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5号1栋12楼4号

  联系电话:028-85950066

  自然人阙文彬持有四川恒康99.95%股权,为四川恒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然人何晓兰持有四川恒康0.05%股权,系阙文彬之配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发布股权拍卖公告,于2021年9月27日10时至2021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公开拍卖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40,250,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6.08%。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页面发布的《竞价结果确认书》,自然人赵川、杨磊通过联合竞买获拍,拍卖成交价格为76,072,500元。

  此外,根据赵川、杨磊本次联合竞买的有关约定,赵川申请竞买本公司股份数量为31,7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杨磊申请竞买本公司股份数量为8,4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2020年4月23日,四川恒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分别委托给贵州汇佰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汇佰众”)、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金通”)行使,2021年1月11日,誉振天弘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收购贵州汇佰众100%股权间接控制公司,在表决权委托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为贵州汇佰众,实际控制人为曾天平先生。上述买受人分别出具声明,其相互之间、以及与贵州汇佰众、五矿金通、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监高之间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五矿金通亦出具与本次买受人赵川、杨磊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书面文件。鉴于此,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1年10月18日,四川恒康原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40,250,000股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2021年10月19日,四川恒康收到成都中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就其持有的西部资源40,250,000股股份做如下裁定:将被执行人四川恒康持有的西部资源31,797,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含孽息,即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归买受人赵川,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赵川时转移;持有的西部资源(证券代码600139)8,452,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含孽息,即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归买受人杨磊,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杨磊时转移。

  2021年10月19日,根据中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四川恒康持有的上述本公司40,2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2.68%,占公司总股本的6.08%,被司法划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继续减少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恒康在未来12个月内无主动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除本次被司法划转的股份外,四川恒康持有的剩余西部资源股份137,22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3%,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轮侯冻结),且自2021年2月起,曾先后两次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最终因无人出价而流拍。四川恒康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争取早日解除对公司股份的司法冻结(轮侯冻结),但如未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则该部分股份仍可能继续被司法处置。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四川恒康持有本公司股份177,47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1%;拥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四川恒康持有本公司股份137,22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3%;拥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执行司法裁定。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1、申请执行人:国家开发银行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8号

  法定代表人:赵欢

  2、被执行人:四川纵横航空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国际航空枢纽综合功能区新地物流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涛

  3、被执行人:阙文彬

  住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

  4、被执行人:四川恒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58号亚太广场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李育飞

  5、被执行人: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58号亚太广场11楼B座(已变更为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5号)

  法定代表人:严钢

  6、被执行人:何晓兰

  住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

  7、买受人:赵川

  住址:成都市高新区****

  8、买受人:杨磊

  住址:成都市武侯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被执行人四川恒康持有的西部资源(证券代码600139)31,797,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含孽息,即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归买受人赵川,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赵川时转移;被执行人四川恒康持有的西部资源(证券代码600139)8,452,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含孽息,即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归买受人杨磊,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杨磊时转移;买受人赵川、杨磊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股票过户登记手续;解除依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1执4号、5号执行案件对上述股票采取的冻结措施;上述股票原设定的他项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之日消灭。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西部资源股份40,250,000股,系原控股股东四川恒康所持有,在本次被司法划转前,已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先后被多个法院冻结及轮候冻结。

  2021年10月18日,上述40,250,000股股权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西部资源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恒康工商营业执照;

  2、四川恒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成都中院《执行裁定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严 钢

  2021年10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严 钢

  2021年10月2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严 钢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ST西源      公告编号:临2021-062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原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发布股权拍卖公告,于2021年9月27日10时至2021年9月28日10时止,公开拍卖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资源”)原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4月2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分别委托给贵州汇佰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汇佰众”)、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金通”)行使,以下简称“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40,250,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6.08%,上述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状态,亦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轮侯冻结)。起拍价为7,607.25万元,买受人赵川、杨磊以上述起拍价通过联合竞买获拍。

  2021年10月18日,四川恒康原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40,250,000股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2021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四川恒康转发的成都中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31,797,500股股份归买受人赵川、持有的公司8,452,500股股份归买受人杨磊,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上述买受人时转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56号《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059号《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2021-060号《关于原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及临2021-061《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1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通知,四川恒康持有的上述本公司40,2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2.68%,占公司总股本的6.08%,于2021年10月19日被司法划转。

  四川恒康已编制完成《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划转前,四川恒康持有本公司股份177,47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1%,赵川、杨磊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司法划转后,四川恒康持有本公司股份137,22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3%;赵川持有本公司股份31,7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杨磊持有本公司股份8,4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2、2020年4月23日,四川恒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分别委托给贵州汇佰众、五矿金通行使,2021年1月11日,誉振天弘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收购贵州汇佰众100%股权间接控制公司,在表决权委托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为贵州汇佰众,实际控制人为曾天平先生。

  根据四川恒康与上述受托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本次司法划转后,将相应同比例减少上述受托方所拥有表决权的数量,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此外,根据本次买受人赵川、杨磊以及五矿金通出具的书面文件,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恒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多次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除本次被司法划转外的其他本公司股份137,22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3%,自2021年2月起,曾先后两次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最终因无人出价而流拍。四川恒康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争取早日解除对公司股份的司法冻结(轮侯冻结),但如未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则该部分股份仍可能继续被司法处置,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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