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1-07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产品(A203C8565)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短债周开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起始时间:2021年10月20日
● 委托理财到期日:未约定固定期限,不晚于2021年12月27日赎回
●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存款收益率,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产品基本要素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短债周开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A203C8565
3、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
4、起息日: 2021年10月20日
5、到期日:无固定期限
6、开放日:本产品【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4】月【12】日期间封闭运作,首个开放日为【2020】年【4】月【13】日,之后按【周】为周期进行开放,开放日为【每周一】(如遇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产品首个赎回开放日为【2020】年【4】月【13】日,之后按【周】为周期进行开放,开放日为【每周一】(如遇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7、费用条款:本产品的费用包括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托管费、固定管理费、浮动管理费,产品运作和清算中产生的其他资金汇划费、结算费、交易手续费、注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账户服务费、审计费、律师费等,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管理人因管理、运营理财产品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等)由产品资产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1)认购费:本产品不收取认购费;
(2)申购费:本产品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本产品不收取赎回费;
(4)销售服务费:费率【0.25%】/年;
(5)托管费:费率【0.05%】/年;
(6)固定管理费:费率【0.25%】/年;
(7)浮动管理费:本产品不收取浮动管理费;
以上1-7项费用金额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8、预计年化收益率:3.44%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纯债型,主要投向债权类资产
a.货币市场类:现金、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货币基金、质押式回购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
b.固定收益类: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在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是中信银行的分支机构,中信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1998。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中信银行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发行人中信银行最近一年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3,000万元,占2021年第二季度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41%。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收益率,在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格中实际收益的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有不同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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