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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34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董大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志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董大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志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33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1年10月21日上午10: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董大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公司品牌战略暨注销宁波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品牌战略布局,为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强化品牌建设,并进一步整合、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切实有效实施公司品牌战略规划,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设立于浙江省宁波市的全资子公司泰和新天(宁波)医药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实施公司品牌战略暨注销宁波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公司品牌战略暨设立长沙分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品牌战略布局,为整合、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切实有效实施公司品牌战略规划,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加大华中地区及周边区域的市场品牌推广力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实施公司品牌战略暨设立长沙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35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公司品牌战略暨注销宁波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公司品牌战略暨注销宁波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品牌战略布局,经过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注销设立于浙江省宁波市的全资子公司泰和新天(宁波)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医药”),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名称:泰和新天(宁波)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2CJHCD4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广昇村集高南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意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28日

  营业期限:2018年08月28日至2068年08月27日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商务信息咨询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宁波医药100%股权。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本次注销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品牌战略布局,为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整体经营效率,强化品牌建设,并进一步整合、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切实有效实施公司品牌战略规划,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宁波医药,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完成后,宁波医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原有销售业务将全部转入公司本部,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36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公司品牌战略暨设立长沙分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公司品牌战略暨设立长沙分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品牌战略布局,经过公司审慎研究,决定设立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设立长沙分公司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分公司名称: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喜盈门范城公寓式酒店C栋15楼

  拟定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硬胶囊剂、颗粒剂、片剂、合剂、糖浆剂、酒剂、露剂、散剂、混悬剂、凝胶剂;中药前提取;蒸汽销售;进出口贸易;中药材销售;生产、销售中药配方颗粒。(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上述事项以工商部门最终注册登记信息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品牌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整合、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切实有效实施公司品牌战略规划,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公司拟设立长沙分公司,加大华中地区及周边区域的市场品牌推广力度。

  (二)设立分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是品牌战略的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架构,促进市场推广及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异地分公司的设立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利用自身管理经营及运营优势,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管理力度,加强对分公司实施有效管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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