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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0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袁正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3)。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40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0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宗清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实际情况;(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3、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41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委托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2.3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2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新洁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30万股,发行价格为19.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372.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73.5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98.80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新洁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118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电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银行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2020年9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洁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可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对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地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提示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1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2.3亿元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都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且该2.3亿元额度可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43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新洁能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8日

  至2021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10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1月3日下午15:30前送达,书面信函或邮件登记需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书面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书面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1年11月3日(9:00-16:00)。

  (三)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新洁能公司主楼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慧玲

  联系电话:0510-85618058-8101

  电子邮箱:Info@ncepower.com

  邮编:214028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授权委托书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11证券简称:新洁能公告编号:2021-042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集资金结项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566.44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洁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2021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对上述项目结项,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566.44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27号《关于核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72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987,969.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118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实施方案的议案》,根据《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上述项目均按原计划投入,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截至2021年9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为3,446.1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566.44万元(该余额包含利息收益),相关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净额的3.49%(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无锡新吴区,研发一路以东,研发二路以南地块。实施主体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旨在完善和加强公司在半导体功率器件领域的综合技术研发能力与项目产业化能力,依托公司研发中心,充分调动产业链核心技术资源,创新开发功率器件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打破国际大厂在高端功率器件上的长期垄断地位。研发中心计划开展的主要研发项目有:高能效高可靠性电机驱动系统中功率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低能耗大功率MOSFET模块的研发及功率器件综合实验室的升级。

  根据《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为5,501.8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4,898.80万元,预计建设进度为1年。截至2021年9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投资的研发及测试设备以及对研发实验室的升级未来将持续用于公司研发活动,并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3,446.1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566.44万元。相关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前亦将用于合同尾款支付和形成银行孳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的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此外,本次募投项目结项节余金额亦包括项目完工后的部分合同尾款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所得的利息收入,因该等合同尾款预计支付时间较长,将结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剩余的合同尾款。

  四、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566.44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相关资金亦将用于项目合同尾款支付和形成银行孳息。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的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余额1,566.44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566.4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本核查意见出具前应履行的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新洁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袁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莹莹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朱袁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莹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袁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莹莹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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