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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的 对外投资进展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玛科技”)于2021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的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为方便投资者理解,现就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上述山东爱德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德邦”或“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二、投资标的公司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1、定价依据

  基于对爱德邦前景的共同看好并旨在充分发挥和利用各方合伙人的优势和资源,公司选择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设立台州锦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福创投”或“合伙企业”),以实现对爱德邦的间接投资。专业的创业投资机构苏州金沙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湖创投”)作为锦福创投的普通合伙人,负责投资的具体事务,包括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调、组织投资谈判、草拟投资协议等。

  经深度行业研究和投资尽调,锦福创投认为,爱德邦主要从事智能锂电、网联生态系统的研发及生产,该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爱德邦目前是处于初创阶段的公司,预期会有较大的增长空间。经金沙湖创投与爱德邦友好协商,参考双方对爱德邦企业价值的判断与估计,确定了爱德邦增资前的企业价值为6亿元,即锦福创投以人民币1.6亿元对爱德邦进行增资,持有增资完成后21.0526%的股权。金沙湖创投基于自身的投资经验,综合考虑了爱德邦在该业务上的技术储备、研发成果及应用产品等因素,最终确定该投资价格,该项目的投资没有聘请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增资款项主要用于爱德邦的主营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物料采购以及日常运营。

  2、退出回购机制

  根据锦福创投与爱德邦及其创始股东签订的相关协议,若发生特定情形,包括爱德邦未能在增资完成后5年内完成相关资本市场的首发上市(不包括成为新三板挂牌企业)、锦福创投所持有的爱德邦全部股权未能在增资完成后的5年后被第三方收购以及爱德邦或其创始股东严重违反增资协议等,则锦福创投有权要求爱德邦或其创始股东按不低于增资价格回购锦福创投所持全部或部分爱德邦股权。

  综上,本次投资是在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结合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并综合考虑标的公司产品技术的领先程度、未来发展前景以及投资项目的稀缺性等因素,经多方公平协商,最终确定投资价格。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敞口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台州锦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公司出资额9,000万元。未来12个月内公司将不会追加对锦福创投及标的公司爱德邦的投资。

  四、会计处理方式及后续持续披露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锦福创投作为联营企业进行核算,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以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公司将密切关注其后续经营发展等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相关要求,在定期报告中对该事项进行持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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