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1
本公司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司法强制执行情况概述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通知,康平公司持有公司的33,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906%,于2021年10月19日被司法划转至东吴证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恒丰-东惠12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康平公司因合同纠纷案,被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康平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2,3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34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8.9858%)进行了司法拍卖。经康平公司自查,2021年7月7日,东吴证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恒丰-东惠12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向法院申请,根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19)吉24执166号之三),完成本次司法划转其名下,截止本公告日,此《执行裁定书》涉及的132,360,000股,已全部完成司法划转。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4日、2020年9月2日、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1月3日、2020年12月5日、2021年2月19日、2021年6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第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失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划转完成过户暨被动减持达到5%的权益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暨被动减持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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