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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7

  

  公司股东刘海云先生、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集团”)于2021年9月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刘海云先生将其持有的14,987,622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正方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刘海云先生的直接持股数量为44,962,868股,直接持股比例由37.56%减少至28.17%;直接和间接持股数量合计为45,015,568股,合计持股比例由37.59%减少至28.20%,其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正方集团的持股数量为36,571,136股,持股比例由13.52%增加至22.9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刘海云先生和正方集团的持股比例变动均超过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的通知,获悉刘海云先生将其所持14,987,62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39%)协议转让给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1日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刘海云先生质押股份数量未发生实际变动,因其所持股份数量减少,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上升。具体情况如下:

  

  注1:本次转让完成后,刘海云共计持有公司股份4,501.5568万股。其中,刘海云直接持有公司4,496.2868万股,通过深圳市建艺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建艺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27万股;

  注2: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的上述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海云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刘海云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增加担保物、提前还款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刘海云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刘海云先生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9,985.64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9.76%,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个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情况。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开庭传票、起诉状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附件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说明: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表仅列示涉案金额人民币300万元以上案件。

  

  注:其他小额诉讼案件共151件,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 8,012.02万元,均为涉案金额300万元以下案件。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的通知,获悉刘海云先生将其所持有的14,987,622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9.39%)协议转让给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集团”)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情况概述

  2021年9月9日,刘海云先生与正方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刘海云先生拟将其持有的14,987,622股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正方集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4.7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以及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0月21日完成。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刘海云先生和正方集团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注1:本次股份转让前,刘海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9,950,490股股份,通过深圳市建艺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建艺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2,700股股份,合计持有60,003,190股股份。

  注2:本次股份转让后,刘海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4,962,868股股份,通过深圳市建艺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建艺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2,700股股份,合计持有45,015,568股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正方集团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其减持公司股份应当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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