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1-1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9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并于2021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编号2021-091的公告)。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逐项回复,并于2021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编号2021-102的公告)。
现根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最新情况,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于同日发布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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