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海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国际”)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与中国抗体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抗体”)签署《中国抗体制药有限公司及海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港币 1 亿元 2022 年到期的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海南海药拟以自筹资金 1 亿港元认购中国抗体发行的 1 年期可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中国抗体制药有限公司签署可转换债券认购协议的公告》。
中国抗体于2021年6月22日披露了《建议发行100,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失效》的公告。主要内容为:根据认购协议条款,由于若干先决条件于截止日期尚未达成,故认购协议已失效且可换股债券将不再根据认购协议发行。故公司将不再认购上述中国抗体发行的 1 年期可转债。
2、公司向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资金占用费年费率为8%,资金支持期限一年;公司为亚德科技实际担保余额 14,975万元,其中逾期担保13,985万元。上述借款及担保已经逾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进展公告》。
3、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收到亚德科技相关贷款银行的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相关银行要求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21年6月3日公司已代亚德科技清偿相关银行贷款本金共计148,787,017元,贷款利息(含逾期罚息等)由亚德科技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
4、公司于 2019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019年 12 月 24 日,公司购买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华穗 19 号信托”),购买金额 2 亿元,该信托产品有效期自 2019 年 12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截至2021年9月24日,公司未收到华穗 19 号信托本金 2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信托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潘达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荣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晏小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潘达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荣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晏小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8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药品GMP检查结果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于近日收到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书》(编号:琼药监药产F2021019),具体内容如下: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要求进行检查,经综合评定认为:海口市制药厂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的片剂、硬胶囊剂(DK车间,多功能口服生产线)生产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公司新建生产车间获得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通知书,表明公司相关生产线符合GMP要求,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稳定的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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