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ST大有 编号:临2021-05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 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保障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以下简称“常村煤矿”)生产接替需要,满足矿井安全生产投入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装公司”)采购相关设备。
重装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装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开封市魏都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卫广炎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矿山机械、矿用安全保障设备、环保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和通用设备的研究、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安装、维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需经许可或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或审批件核准的范围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重装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常村煤矿工作面生产接替安排和安全生产投入需要,公司拟向重装公司采购6架ZFG13000/25/38D型排头支架、212架ZF10000/22/35D型液压支架和1组ZT20000/25/40D型端头支架,用于常村煤矿21煤柱工作面,交易总金额为16424.64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及公允性原则,公司本次采购通过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进行,重装公司对该套液压支架报价为17398.56万元。经双方多轮商谈,最终报价为16424.64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重装公司采购相关设备,旨在满足常村煤矿生产接替需要,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需求。本次交易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过去12个月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目前,过去12个月公司与重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533.91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重装公司采购设备旨在保障生产矿井接替需要,满足矿井安全生产投入需求。交易价格系通过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进行谈判确定,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ST大有 编号:临2021-055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要求,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1-056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8名,实际出席的监事7名,其中监事谷奇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与会监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1-057号)。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仅职工监事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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