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及回购注销等因素导致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20.6349%减少至19.6090%。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日-2021年10月21日,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可转换债券转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及回购注销等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1.0259%。
根据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现将公司控股股东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达1%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注:
1、公司控股股东佳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广州佳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伟先生控制的企业。
2、在2020年1月1日-2021年10月21日变动期间,因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及回购注销等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总股本由1,670,818,826股增加至1,758,229,097股,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70,818,826股为基数进行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758,229,097为基数进行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总股本增加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5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0月21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822.50万股
鉴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都科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现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在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权益登记过程中,由于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人数由411名调整为382名,实际授予数量从2,953万股调整为2,822.50万股,授予价格不变。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实际情况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2021年9月16日。
2、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4.02元/股。
3、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共382名。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2,822.50万股。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激励计划本次授予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二、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20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每个会计年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评定方式如下:
若解除限售上一年度公司层面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按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年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1、本次授予款项的缴款时间和缴款金额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于2021年9月16日至10月11日期间,向公司指定资金账户足额缴纳了113,464,500.00元认缴资金。
2、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行验资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40936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0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38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13,464,500.00元。
3、公司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公司2021年7月9日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30,004,097元,实收资本1,730,004,097元,截止2021年10月11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8,229,097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1,758,229,097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22.5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次日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730,004,097股增加至1,758,229,097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授予登记完成前共持有公司股份344,771,538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9.93%;授予登记完成后,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19.61%。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考虑到员工的离职率等因素,此次公司首次授予2,822.5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预计为9,718.07万元,前述总费用由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在相应的年度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同时增加资本公积。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16日,则2021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测算见下表: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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