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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精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精诚”)于近日收到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黄圃罚字[2021]667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情况

  2021年8月30日,中山市黄圃镇机关部门对中山精诚依法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中山精诚在一处仓库内存放了危险化学品,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中山精诚作出罚款人民币5.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中山精诚在发现上述情形后,立刻采取了整改措施,对仓库所存放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清理,并组织工作人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同时,深刻总结本次行政处罚的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的监管,加强对厂区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影响

  本次事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备查文件

  1、《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黄圃罚字[2021]667号)。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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