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38,9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19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1号)核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9元,于2020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32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26,666,700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3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06,66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2021年2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向4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5,002,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5月24日,公司总股本由426,666,700股增加至431,668,700股。
2、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的议案》。2021年10月14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份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31,668,700股变更为431,598,7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31,598,700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324,9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29%;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06,66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38,928,000股,占总股本的9.019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骏胜投资”)、PurpleForestLimited(以下简称“PP”)、厦门欣嘉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嘉骏”)、鴻業亞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鴻業亞洲”)、厦门市君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豪”)。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8,9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19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5名,均为法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注1:骏胜投资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26,538,880股,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4,330,000股;君豪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1,322,240股,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322,240股;上述股份在解除质押后可上市流通。
注2:公司现任董事林宗圣通过PP间接持有部分公司股份;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陈国汉通过欣嘉骏间接持有部分公司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承诺,上述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将继续履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曹培忠通过欣嘉骏间接持有部分公司股份,上述股份在本次解除限售后可上市流通。
注3:王碧黛为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1年05月18日已任期届满离任,其通过鴻業亞洲间接持有部分公司股份。截止公告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承诺,王碧黛将继续履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5、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针对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
保荐机构对欣贺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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