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1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500股,涉及人数为3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269,495,800股的0.027%,回购价格为2.9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9,495,800股变更为269,422,300股。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中的3名激励对象孙强、陈聪、曾忠华离职导致其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回购注销前述3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52,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19元/股,本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此上述3名离职激励对象回购股份数由52,500股调整为73,500股,回购价格由4.19元/股调整为2.98元/股,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1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18日披露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2018年首次授予41名激励对象共计42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为2018年11月28日,股票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20日。
6、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回购并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并于2019年7月17日披露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7月16日完成。
8、2019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9年12月17日披露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授予31名激励对象共计119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为2019年11月7日,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
9、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11、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作废,由公司对未解除限售部分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激励对象孙强、陈聪、曾忠华为主动离职,因此公司将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7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427万股)的1.721%,占回购注销前股本总数269,495,800股的0.027%。
2、回购价格
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已于2021年6月28日实施完毕,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前,3名激励对象已根据回购股份数量合计向公司退回分红款945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98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已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219,975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11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67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2021年7月28日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为:截至2021年7月28日止,公司已退回孙强、陈聪、曾忠华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219,975元。其中减少股本73,500元,减少资本公积146,475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10月22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9,495,800股变更为269,422,300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9,495,800股变更为269,422,3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对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回购所支付资金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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