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参加兴业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兴业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下述适用基金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2年03月31日止,活动时间若有调整,届时本公司或兴业银行将另行公告。
三、适用基金
四、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上述适用基金的,可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金额的,不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兴业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兴业银行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兴业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站:www.cib.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增加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0月25日起增加安信证券为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半导体ETF,基金代码:159813)、鹏华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传媒ETF,基金代码:159805)、鹏华中证车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车联网ETF,基金代码:159872)、鹏华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畜牧ETF,基金代码:159867)、鹏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化工ETF,基金代码:159870)、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碳中和ETF基金,基金代码:159885)、鹏华国证有色金属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有色ETF基金,基金代码:159880)、鹏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光伏ETF基金,基金代码:159863)、鹏华国证ESG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ESG300ETF,基金代码:159717)、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龙头券商ETF,基金代码:159993)、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证500ETF鹏华,基金代码:159982)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essence.com.cn、95517或4008-001-001)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增加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0月25日起增加安信证券为鹏华中证国防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防ETF,扩位简称:国防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67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2671)、鹏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香港医药,扩位简称:香港医药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370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3701)、鹏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香港消费,扩位简称:香港消费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359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3591)、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证保ETF,扩位简称:证保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63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5631)、鹏华中证高股息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股息龙头,扩位简称:股息龙头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69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5691)、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酒ETF,扩位简称:酒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69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2691)、鹏华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行FUND,扩位简称:中证银行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73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2731)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essence.com.cn、95517或4008-001-001)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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