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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1-049

  900955               *ST海创B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控股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旅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9时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 管理人已发布公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股股东海航旅游各表决组均已通过《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

  一、间接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相关重整进展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21-008),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间接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21-012),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重整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21-016),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股股东海航旅游已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

  2021年9月29日上午,海南高院主持召开了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在会议上明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16:00。

  2021年10月23日,海航集团管理人发布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2021年10月23日15时,海南高院组织管理人、债权人代表、出资人代表、债务人代表及联合工作组代表等各相关方对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表决情况进行核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核查结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表决通过。

  相关公告请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为: http://pccz.court.gov.cn)。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海航旅游持有公司180,065,4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81%;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6,92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97%;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3,355,1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6%。以上三个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0,348,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46%。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股股东海航旅游重整事项,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产权及控制关系等产生影响。

  2、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股股东海航旅游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海航集团、海航旅游重整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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