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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楼8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刘联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杨建红先生因疫情原因未出席;独立董事申长平先生、樊燕萍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陈钢先生因公务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张帆先生出席;公司高管刘联涛先生、毋建冰女士、张帆先生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事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0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议案2、议案3.01关联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鄯颖、吴焕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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