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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莫绪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加元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莫绪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加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莫绪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加元

  (二)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

  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

  “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进行必要调整。

  因此,新租赁准则所致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拟于2021年10月26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3,500万元。

  其中: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莫绪军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1,500万元;

  副董事长李继刚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且不超过400万元;

  董事、总经理李军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且不超过400万元;

  董事陶李义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不超过200万元;

  董事、副总经理陈飞军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不超过200万元;

  董事、副总经理章益明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且不超过400万元;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加元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且不超过100万元;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志鹏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且不超过100万元;

  副总经理李自可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且不超过100万元;

  副总经理王磊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且不超过100万元。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增持主体名称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莫绪军先生、副董事长李继刚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李军先生、董事陶李义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陈飞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章益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加元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志鹏先生、副总经理李自可先生、副总经理王磊先生。

  (二) 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增持主体持股情况如下表:

  

  (三) 在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前述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二)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各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3,500万元。

  其中: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莫绪军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1,500万元;

  副董事长李继刚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且不超过400万元;

  董事、总经理李军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且不超过400万元;

  董事陶李义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不超过200万元;

  董事、副总经理陈飞军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不超过200万元;

  董事、副总经理章益明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且不超过400万元;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加元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且不超过100万元;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志鹏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且不超过100万元;

  副总经理李自可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且不超过100万元;

  副总经理王磊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且不超过100万元。

  ●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增持计划未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三)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增持计划拟于2021年10月26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说明

  (一) 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 公司及增持主体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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