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1-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7,964,27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271%;
2、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28日。
一、本次限售股份及公司股本的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2月7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号)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向1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84,260,19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67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499,999,985.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7,981.3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062,004.33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1WHAA20356)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股份登记手续,2021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591,852,878股增加为1,676,113,073股。其中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2、2021年6月1日,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6,113,0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46,558,302股。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346,558,302股,其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7,964,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271%。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高德红外: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股份,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股份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满六个月。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等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0月28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7,964,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7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15名,涉及证券账户40户,证券账户均不存在冻结、质押的情形。
4、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实际变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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