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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翠冬女士、西藏林芝润宝盈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宝盈信”)、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控股”) 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687,819股,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其中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1 年10月25日,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业务规则的规定;

  2、 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公告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持续关注其减持股份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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