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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21-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关于推荐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继续担任东方网络重整案件管理人的议案》均已获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于2021年5月26日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2021年9月22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管理人通过与各方协商,并经桂林中院指导,拟定于2021年10月9日召开东方网络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2021年10月9日,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2号法庭召开。此次债权人会议有两项表决事项,由债权人分组(包括足额财产担保债权组、不足额财产担保债权组、大额普通债权组、小额普通债权组)对《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及《关于推荐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继续担任东方网络重整案件管理人的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召开情况和表决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和2021年10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2021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函件《关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最终表决情况的通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最终表决结果

  截至2021年10月25日,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案表决已经完成,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事项1:《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足额财产担保债权组:同意票2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本组投同意票人数占本组出席会议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本组债权总额的100%,本组表决通过。

  不足额财产担保债权组:同意票1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本组投同意票人数占本组出席会议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本组债权总额的100%,本组表决通过。

  大额普通债权组:同意票6张,反对票1张,弃权票0张,本组投同意票人数占本组出席会议人数的85.71%,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本组债权总额的80.97%,本组表决通过。

  小额普通债权组:同意票1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本组投同意票人数占本组出席会议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本组债权总额的96.63%,本组表决通过。

  因此,《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获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表决事项2:《关于推荐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继续担任东方网络重整案件管理人的议案》

  同意票28张,反对票1张,弃权票0张,本组投同意票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96.55%,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债权总额的82.27%。

  因此,《关于推荐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继续担任东方网络重整案件管理人的议案》也已获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上述表决结果管理人也将向全体已申报债权人通报,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进行公告。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已将其持有的对公司全部债权余额转让给安徽国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后续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含东方网络时代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等相关事宜均由权益受让人安徽国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主决策、实施)。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已向桂林中院申请破产重整,截至本公告日,该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即如果公司本次预重整成功,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5月6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新增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4、在预重整程序结束后,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业绩表现。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最终表决情况的通报》。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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