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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陶旭城先生召集、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充分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附件《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同时经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长吴迪先生召集、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会议议案充分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聚酯类产品期货合约。

  2.投资金额:业务期间任意时点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审批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宝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莫”)在开展聚酯类商品实物贸易业务过程中,为锁定持有聚酯类商品的销售价格和成本,规避聚酯类商品现货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拟利用商品衍生品工具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对冲等方式,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业务期间任意时点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审批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1)保值品种: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聚酯类产品期货合约。

  (2)保值数量:保值数量不超过上海宝莫现货持有量的100%。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资金来源:上海宝莫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现货市场方向与套期保值方向相反,若现货盈利较大,则套期保值亏损也会较大,公司仅能锁定贸易利润,无市场超额收益。同时,现货和期货合约之间存在价差,套期保值无法实现100%控制风险。

  (2)资金风险

  市场价格短期出现较大幅度波动,现货集中作价导致短期保值数量持仓较大,资金需求加大,短期资金追加不足,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交易风险

  操作设备故障形成的风险;交易网络中断的风险;衍生品交易月份流动性不足风险;停板无法交易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套期保值业务产生影响的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上海宝莫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业务。公司还将制定单个套保产品的详细业务操作指引,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指引下达操作指令,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

  (2)公司配备专业的期货交易团队来具体实施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人员的专业素养。

  (3)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确保套期保值业务与子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任意时点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有利于锁定持有聚酯类商品的销售价格和成本,规避聚酯类商品现货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合理调节贸易业务产品库存,促进公司贸易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2、对公司财务核算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和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衍生品套期保值品种与子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的主要现货商品直接相关,有利于规避贸易业务所持有现货价格的剧烈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为了开展该项业务,公司制定了《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决策程序、授权范围、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事项做了明确规定,并配备了专业团队负责具体实施该项业务,总体风险可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立董事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3.《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衍生品套期保值品种与子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的主要现货商品直接相关,有利于规避贸易业务所持有现货价格的剧烈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为了开展该项业务,公司制定了《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决策程序、授权范围、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事项做了明确规定,并配备了专业团队负责具体实施该项业务,总体风险可控。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子公司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审批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签字:

  章击舟                张如积                李  宁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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