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 水 电 公告编号:定-2021-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
(1)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45.20%,主要原因是本期承兑了部分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2)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增加36.94%,主要原因是本期PPP项目投入增加。
(3)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75.68%,主要原因是本期部分在建清洁能源投资项目投入运营,在建工程结转到固定资产核算。
(4)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281.99%,主要原因是投入运营的PPP项目机组由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5)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76.79%,主要原因是本期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6)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274.42%,主要原因是本期预收的设施设备租赁款增加。
2.利润表项目
(1)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41.6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加导致研发费用投入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4.83%,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工程款同比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1.93%,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的借款增加。
(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同比增加367.65%,主要原因是本期外币汇兑收益同比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1)公司承建的北江(韶关至乌石)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孟洲坝枢纽二线船闸工程施工项目,合同金额97,890.64万元,合同工期41个月。截至披露日,该项目已完工。
(2)公司投资建设的“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PPP项目”,投融资总金额195,600.00万元,工程施工总承包金额271,914.62万元,该工程正在施工当中。
(3)公司与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期)”,投资估算总额为280,625.81万元,建设工程费用168,618.64万元,该项目暂缓实施。公司与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72,591.17万元,工程费用52,857.60万元,该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
(4)公司承接的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工程,公司负责的工程施工内容金额为273,401.3718万元,该工程正在施工当中。
2.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1,517.38MW,均正常运营。
新疆哈密十三间房风电项目一期(50MW)、新疆巴楚县15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正在建设当中;新疆布尔津风力发电项目三期(49.5MW),新疆托里县粤通能源禾角克风电项目一期(49.5MW)、二期(49.5MW)等正在做投资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滟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雄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谢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滟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雄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调增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534,812,408.78元,调增2021年1月1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7,594,108.48元,调增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347,218,300.30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6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19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因公司董事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为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派出董事,所以董事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对《关于采购盾构管片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受托经营阳江市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拓宽融资渠道,筹集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不超过12亿元,新疆粤水电为其提供全程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1.76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采购盾构管片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完成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的盾构施工任务,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采购盾构管片6606环(合计56943.72m3),单价1,155元/m3,总价6,577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购盾构管片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经营阳江市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拓展广东省阳江市工程建设市场,参与阳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场份额,扩大工程建设业务规模,董事会同意公司受托经营管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阳江市的控股子公司阳江市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托经营阳江市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7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19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6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
补贴确权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13%;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金额为24,637.05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根据2021年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266号)》的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对已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所在企业,对已确权应收未收的财政补贴资金,可申请补贴确权贷款。
为拓宽融资渠道,筹集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不超过12亿元,新疆粤水电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1.76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不超过12亿元,新疆粤水电拟为其提供全程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1.76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含宽限期1年,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保证期间自贷款办理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具体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同时,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申请贷款明细表
上表中除西藏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能”)外,其他均为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
西藏腾能为新疆粤水电控股子公司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西能”)的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持有四川西能60%股权,西藏腾飞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飞”)持有四川西能40%股权,本次西藏腾能拟贷款6,000万元,新疆粤水电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担保3,600万元,西藏腾飞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担保2,400万元。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0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新疆粤水电下属子公司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确权贷款、新疆粤水电为其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神湖路西大桥西南处。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09年3月25日。
4.法定代表人:李仁传。
5.注册资本:22,800万元。
6.经营范围:风电开发、风力发电、电采暖、供热、热力销售、电力销售。
7.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8.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人民北路原工行家属楼一单元二楼。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7日。
4.法定代表人:蔡勇。
5.注册资本:24,201万元。
6.经营范围:风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等。
7.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8.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乌鲁木齐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68号北园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B3幢6层1-3号。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4年3月19日。
4.法定代表人:冉建新。
5.注册资本:8,250万元。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资源投资开发,矿业投资。
7.乌鲁木齐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8.乌鲁木齐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乌鲁木齐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新疆华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人民南路北桥(木垒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楼)。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4年3月26日。
4.法定代表人:夏辉。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风力发电,风力资源开发投资等。
7.新疆华荣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8.新疆华荣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新疆华荣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五)新疆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人民南路北桥(木垒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楼)。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4年3月26日。
4.法定代表人:夏辉。
5.注册资本:4,000万元。
6.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等。
7.新疆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8.新疆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新疆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六)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光伏产业园。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成立时间:2014年1月27日。
4.法定代表人:高飚。
5.注册资本:3,621万元。
6.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等。
7.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8.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七)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1.住所: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肆区西街(原环保局办公室楼)。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4年4月15日。
4.法定代表人:李仁传。
5.注册资本:5,594万元。
6.经营范围:向风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火力发电、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投资。
7.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8.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下转D14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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