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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水晶湾638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达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事项是为了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延伸公司产业链,更好的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资子公司名称: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拟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1、碳/陶复合材料制备与应用属于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领域,专业性较强,相关研发和实施过程都提出了更高的人才要求,项目研发和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高端技术人才不足的风险。

  2、公司碳/陶复合材料制备与应用项目尚处于持续研发阶段,尚需大量资金与人员投入,若公司未来研发成果未达预期、或制备的碳/陶复合材料产品不符合应用市场需求,可能影响到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预期效益的实现。

  3、碳/陶复合材料作为一种性能优异的摩擦制动材料,既保持了碳/碳复合材料密度低、耐高温的优点,又克服了碳/碳刹车材料静摩擦系数低、湿态衰减大、摩擦寿命不足及环境适应性差等缺点,成为新一代刹车材料,在汽车和髙速列车等现代交通工具的刹车制动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目前阶段,碳/陶复合材料刹车制动应用市场仍处于培育期,且制备成本较高,未来市场大规模商业化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客户验证周期较长、验证项目较多、验证成本较高等特点,亦使得碳/陶复合材料在刹车制动领域面临一定的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4、由于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尚未设立,碳/陶复合材料相关业务目前尚未形成订单和收入,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上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在先进碳基复合材料领域的相关技术储备及优势地位,推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更好地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本次拟在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投资1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王冰泉先生及其授权的人士办理与设立子公司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地点: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出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碳/陶复合材料及其衍生品、摩擦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三、开展新业务事项

  (一)新业务基本情况

  1、新业务类型

  公司本次拟开展碳/陶复合材料产品新业务,拟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专注于碳/陶复合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产品制备、市场应用等,充分利用公司在先进碳基复合材料领域的技术储备及优势地位,推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更好地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2、新业务行业情况

  汽车和髙速列车等现代交通工具的刹车材料经历了从铸铁、合成材料、粉末冶金材料到碳/碳复合材料和碳/陶复合材料的发展。碳/陶复合刹车材料是20世纪9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以高强度碳纤维为增强体,以热解碳、碳化硅(SiC)等为基体的多相复合刹车材料,是在碳/碳复合刹车材料的基础上,引入具有优异抗氧化性能的碳化硅(SiC)陶瓷硬质材料作为基体的一种刹车材料,既保持了碳/碳复合刹车材料密度低、耐高温的优点,又克服了碳/碳刹车材料静摩擦系数低、湿态衰减大、摩擦寿命不足及环境适应性差等缺点,成为新一代刹车材料,在汽车和髙速列车等现代交通工具的刹车制动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目前阶段,碳/陶复合材料在刹车制动领域大规模应用的主要障碍为生产成本较高、大批量生产工艺复杂、难度大、周期长等,随着碳/陶复合材料制备技术的提升、规模效益的展现,预计碳/陶复合材料将在摩擦制动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

  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规划,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目前,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汽车在续航里程和动力性方面仍面临较大的提升空间,解决车身轻量化问题成为了新能源汽车设计中的重点之一。相较于铸铁、粉末冶金等传统材料,碳/陶复合材料作为具有更好制动性能、更轻量化的摩擦制动材料,预计在新一轮的新能源汽车升级换代中拥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

  3、新业务的管理情况

  本次全资子公司设立后,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1)生产经营方面:公司将在技术研发、业务渠道、产业整合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公司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实现各业务之间的优势互补,拓宽公司产品的市场领域,最终实现公司产品战略的落地,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2)财务管理方面: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由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全面管理。

  (3)在组织架构方面:公司将聘任具有碳/陶复合材料相关技术以及专业管理能力的核心人员,以充实原有管理团队,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管理能力。

  4、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开展碳/陶复合材料相关业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分析

  1、充分利用公司在碳基复合材料领域的关键技术储备,延伸公司产业链

  碳/陶复合材料与碳/碳复合材料同属于碳基复合材料领域,公司具有碳纤维预制体编织技术、化学气相沉积、高温石墨化等碳基复合材料核心制备技术和关键装备研发设计能力,可为碳/陶复合材料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公司拟开展碳/陶复合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生产环节的共用技术,实现碳/陶复合材料的大规模低成本制备,同时进一步探索和开发其它应用领域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延伸公司产业链,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把握摩擦制动领域的发展趋势及发展潜力,拓宽碳基复合材料应用领域

  碳/陶复合材料不仅具有高性能陶瓷的高强度、高模量、高硬度、耐冲击、抗氧化、耐高温、耐酸碱、热膨胀系数小、比重轻等优点,同时还克服了一般陶瓷材料的脆性大、功能单一及碳/碳刹车材料静摩擦系数低、湿态衰减大、摩擦寿命不足及环境适应性差等缺点,成为新一代刹车制动材料。

  此外,相较于传统铸铁、粉末冶金等刹车制动材料,碳/陶复合材料更好制动性能、更轻量化的的特点符合新能源汽车对于轻量化的要求,是新能源汽车刹车制动材料的主要发展方向。

  发行人碳/陶复合材料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推动碳基复合材料行业的整体技术发展,进一步拓宽碳基复合材料的应用领域。

  (三)公司开展新业务的举措

  本次设立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后,公司拟将部分原有先进碳/碳复合材料和碳/陶复合材料产品研发、设计团队投入到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中,同时,公司将加快碳/陶复合材料相关研发、销售人员的引进,进一步扩大团队规模,同时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积极拓展相关业务。

  四、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立足长远利益作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产品种类及下游应用领域,延伸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同时也将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为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尚未设立,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影响到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预期效益的实现。

  (三)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不存在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事项。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事项是为了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更好的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事项是为了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更好的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碳/陶复合材料制备与应用属于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领域,专业性较强,相关研发和实施过程都提出了更高的人才要求,项目研发和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高端技术人才不足的风险。

  2、公司碳/陶复合材料制备与应用项目尚处于持续研发阶段,尚需大量资金与人员投入,若公司未来研发成果未达预期、或制备的碳/陶复合材料产品不符合应用市场需求,可能影响到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预期效益的实现。

  3、碳/陶复合材料作为一种性能优异的制动摩擦材料,既保持了碳/碳复合材料密度低、耐高温的优点,又克服了碳/碳刹车材料静摩擦系数低、湿态衰减大、摩擦寿命不足及环境适应性差等缺点,成为新一代刹车材料,在现代交通工具的刹车制动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目前阶段,碳/陶复合材料刹车制动应用市场仍处于培育期,未来市场大规模商业化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客户验证周期较长、验证项目较多、验证成本较高等特点,亦使得碳/陶复合材料在刹车制动摩擦材料领域面临一定的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4、由于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尚未设立,碳/陶复合材料相关业务目前尚未形成订单和收入,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上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子公司的后续业务进展,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以不断适应新业务的要求及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上网公告附件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冰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子嫄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子嫄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冰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子嫄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子嫄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冰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子嫄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子嫄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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