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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3.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

  

  4. 报告期内,公司总订单额增幅仍显著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但全球市场范围内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上涨、海运运力紧张、海外疫情反复的情况仍未得到有效缓解,给整个供应链的交付带来了持续的严峻挑战。受此影响,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部分产品交付受到明显影响,导致销售收入增长滞后。

  5. 报告期内,因公司对外投资公司的估值提升,产生公允价值重估的投资收益4,730.08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玲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玲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从2021年首次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调整2021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张波、王玉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董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永胜主持,出席会议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9月修订)》的规定编制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按规定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麦格米特”)和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怡和卫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2、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3、公司向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4、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2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5、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千万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千万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西支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株洲麦格米特、浙江怡和卫浴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所有监事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敏主持,出席会议监事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9月修订)》的规定编制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按规定予以披露。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麦格米特”)和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怡和卫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2、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3、公司向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4、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2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5、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千万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千万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西支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株洲麦格米特、浙江怡和卫浴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年度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8.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亿元。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期限内,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7.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0.3亿元,尚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3年07月29日

  (2) 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3) 注册资本:46,945.7706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5层A;B;C501-C503;D;E

  (5)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电子产品、电气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包括家用电器电源、工业与通信电源、节能灯及高频镇流器、便携式设备电源、医疗设备电源、电机及变频驱动器和可编程逻辑控制器、触摸屏、工业自动化软件、智能型电力电子模块,并为经营上述产品及业务提供必要的工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售后维修服务、电池采购并配套销售服务;经营上述各项产品及系统的采购、零售(不设店铺)、批发、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4.62%。

  2、 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1)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5日

  (2) 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3)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728号

  (5) 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电器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厂房租赁;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公司持股比例:100%

  (7)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株洲麦格米特的资产负债率为89.94%。

  3、 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10日

  (2) 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3)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东太和路102号A区

  (5) 经营范围: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陶瓷制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卫生洁具制造;家居用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东环大道1990号一楼A8021(自主申报))

  (6) 公司持股比例:100%

  (7)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浙江怡和卫浴的资产负债率为37.4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浙江怡和卫浴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浙江怡和卫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

  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号)相关规定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前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0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包括本次担保)为人民币7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41%。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含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为人民币40,828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3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6日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所有相关会议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前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张  波

  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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