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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上海纳铭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1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664.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31.45%,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上海纳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纳铭”)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纳铭发行规模不超过18,000万元的债权资产转让计划,期限12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8,000万元。

  2、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南建筑”)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南建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借款8,100万元,期限6个月。公司为有关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8,100万元。

  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宝昱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10月30日和11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深圳宝昱等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相关公告。

  二、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注1: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注2: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纳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9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川南奉公路9222号1幢

  法定代表人:郭洪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8日

  注册地点:海门市常乐镇

  法定代表人:胡红卫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普通货运服务(危险品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经营);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设备租赁、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上海纳铭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有关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8,000万元。

  (2)担保范围:交易标的预期可得资产价值(包括预期收益)、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本交易本金收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鉴定费用、保管费用、评估费用、拍卖费用、差旅费用、税金等)。

  (3)担保期限:首次挂牌应收债权交易标的之日起二年。

  2、为中南建筑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有关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8,100万元。

  (2)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有关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64.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31.4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8.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58.77%;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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