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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原因和依据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制作《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10月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三、本次修订相关制度明细

  

  上述制度中,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10月修订);

  3、相关制度文件修订本。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财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10月修订)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社会责任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修订本)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宁德东投车充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光储充检一体化系统等产品。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11月11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在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宁德东投车充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光储充检一体化系统等产品。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2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星云股份”)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宁德东投车充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投能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光储充检一体化系统等产品。

  2、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东投车充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1MA8U5500X8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丛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主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停车场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东投能源于2021年10月20日成立,暂未开展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充电猫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东投能源30%的股权,东投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东投能源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公司将遵循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客观公平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且各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并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此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保证了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交易方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星云股份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星云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6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上述第7项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第7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股东(如有)在股东大会上应该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11月8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周超、潘静如

  联系电话:0591-28051312

  联系传真:0591-28328898

  七、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48

  2.投票简称:星云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变动

  暨实际控制人减少之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李有财、刘作斌和江美珠三人于2020年4月24日签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于2021年10月24日终止失效,三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

  2、李有财和刘作斌二人于2021年10月25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协议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止,在此期限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有财和刘作斌二人。

  3、江美珠承诺自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2年4月24日止,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刘作斌、江美珠于2020年4月24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以下简称“原《一致行动协议》”),李有财、刘作斌、江美珠三人达成一致行动人关系,该一致行动人关系于2021年10月24日终止。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李有财、刘作斌二人于2021年10月25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以下简称“本次《一致行动协议》”),李有财、刘作斌二人构成新的一致行动人关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一致行动协议》的相关情况

  2020年4月24日,李有财、刘作斌、江美珠三人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上述三人达成一致行动人关系,该一致行动人关系于2021年10月24日终止。

  截至2021年10月24日,李有财、刘作斌、江美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37.53%的股份,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实际控制人减少相关情况

  (一)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情况

  2021年10月25日,李有财(以下简称“甲方”)、刘作斌(以下简称“乙方”)二人共同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本协议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止。本次《一致行动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 甲、乙双方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在于共同控制星云股份,并在星云股份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意思一致的表决。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应在星云股份的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并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无论其中任何一方是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持有星云股份的股票:

  (1)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2)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建议权、质询权;

  (3)行使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

  (4)行使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5)各方在担任星云股份的董事期间,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应采取一致行动,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

  在星云股份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前,甲、乙双方应当就董事会、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并按该意见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在有表决权的情况下);如甲、乙双方未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当以甲方的意见为准并按照甲方作出的决定执行,且按照甲方的意见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在有表决权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阻挠、拒绝或拖延执行。

  2、本协议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止。在本协议有效期间,未经各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退出一致行动或者解除本协议。在本协议有效期间,未经各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与他人(包括个人、企业或经济组织)签署有关星云股份的一致行动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也不得谋求与他人(包括个人、企业或经济组织)采取一致行动。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前,各方可以就是否延长本协议的有效期限或续签等相关事宜进行积极磋商。当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时,如各方未能就本协议有效期限的延长或续签事宜达成一致的,本协议即行终止失效,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即行终止。

  3、各方承诺:其作为一致行动人及共同的实际控制人在星云股份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董事职权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实施损害星云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也不会干预星云股份的规范运作。

  4、甲方、乙方各自声明并承诺如下:

  (1)其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主体资格。

  (2)签署本协议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其愿意遵守和履行本协议。

  (3)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对其具有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合同、协议或类似法律文书。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对各方具有约束力。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方应当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方给非违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7、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各方同意,诉讼由星云股份住所地的有权人民法院管辖。

  8、其他

  (1)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解决。

  (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二份由星云股份存档备查,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江美珠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由李有财、刘作斌二人共同控制,李有财、刘作斌二人合计持有公司26.33%的股份,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及实际控制人减少对公司的影响

  1、李有财、刘作斌二人以协议方式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协议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2、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签订后,李有财、刘作斌二人合计持有公司26.33%的股份,上述二人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共同控制。

  3、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独立经营无实质性影响,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和持续盈利的能力,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4、李有财、刘作斌二人将继续履行各自尚未完成的承诺。

  四、其他说明

  1、李有财、刘作斌、江美珠三人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的行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2、李有财、刘作斌、江美珠三人在作为一致行动人期间,均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承诺,并将继续履行各自尚未完成的相关承诺。

  3、江美珠承诺自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2年4月24日止,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减少之事宜的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和江美珠女士三人于2020年4月24日签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是上述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于2021年10月24日终止失效,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和江美珠女士三人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李有财先生和刘作斌先生二人于2021年10月25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该协议是上述二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在李有财先生和刘作斌先生二人签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生效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有财先生和刘作斌先生。

  六、备查文件

  1、李有财、刘作斌、江美珠于2020年4月24日签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

  2、李有财、刘作斌于2021年10月25日签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

  3、江美珠于2021年10月25日签署的《承诺函》;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减少之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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