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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1-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棵树材料”或者“债务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三棵树材料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3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三棵树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87.84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60,000万元,2021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2021年10月22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三棵树材料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莆田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三棵树材料与招商银行莆田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3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黄军浩

  4、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519号

  5、经营范围:建材、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性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胶粘剂、万能胶产品、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人造板、装饰贴面板、木门、衣柜厨具、木制家具批发、零售;室内外装潢设计服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三棵树材料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广发银行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3、保证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公司与招商银行莆田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保证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3、保证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莆田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保证范围:招商银行莆田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亿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要。三棵树材料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87,36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74.0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2,36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60.1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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