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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北矿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702,964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9.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89,739,543.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沧州基地智能矿冶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目前,该募投项目按计划进行中。项目实施主体北矿机电(沧州)有限公司对项目EPC总承包进行了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于2021年9月8日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2021年9月29日开标,经过公开招标、评标等工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结果在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满后于2021年10月9日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人为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85亿元,相关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中标通知书等均已按规定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本次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公开招标而导致的关联交易已按规定履行豁免程序。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世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洪发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韩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世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洪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世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洪发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 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之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并将该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

  三、审议通过《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 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洲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核了北矿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 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之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该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7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9,702,96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3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39,543.3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365,851.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373,692.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32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制订如下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具体情况,项目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交易合同,并与对方商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款项支付。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项目经办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门再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并建立对应专项台账,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财务部将上述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资金,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下属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4、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之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该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

  因此,保荐机构对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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