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张利忠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3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10月16日以书面和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鹏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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