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8 证券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罗阳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明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学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科目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利润表科目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投资事项
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钒钛磁铁矿规模化高效清洁分离提取示范项目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签署投资协议和成立全资子公司,项目处于建设前的手续审批阶段,按照计划稳步推进中。
(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2021年4月19日,公司3位股东罗洪友、陈元鹏、荣继华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661%。
(三)募集资金管理事项
1、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并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2、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期末,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40,00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事项
1、2021年1月20日、2021年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2021年8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期末,关联交易使用情况未超过审议额度。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罗阳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明晴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渊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罗阳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明晴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学渊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通知时间、方式:2021年10月15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2、董事会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5日。
3、董事会召开地点、方式: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董事会出席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刘玉强、独立董事廖中新、李嘉岩、尹莹莹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5、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罗阳勇先生。
6、董事会列席人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7、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董事会保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全体成员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审议,基于公司战略安排及经营管理的需要,经总经理提名,现同意聘任李顺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通知时间、方式:2021年10月15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监事会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5日。
3、监事会召开地点、方式: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4、监事会出席人员: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5、监事会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曾成华先生。
6、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全体成员已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于公司战略安排及经营管理的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顺泽先生(后附简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查阅李顺泽先生的个人履历,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四川安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李顺泽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聘任李顺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
李顺泽先生简历
李顺泽,男,中国国籍,1969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2003年8月在四川南绵化工总厂硫酸及磷酸氢钙分厂任技术员、车间主任、工程部长职务。2003年8月-2006年11月在龙蟒集团下属四川龙蟒钛业有限公司任技术员、调度长职务。2006年12月-2012年5月在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职务。2012年5月-2014年7月在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在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常务经理、董事职务。
截至2021年10月25日,李顺泽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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