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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1-1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控股子公司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耐特”,证券代码:831328)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2021年10月25日,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以全资子公司宜兴市轩中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中电缆”)拥有的一套住宅房产为抵押物,向科耐特提供不超过600.70万元的担保额度。轩中电缆在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科耐特作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公司持有科耐特91.08%股权,其余1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8.92%股权,无法要求其他自然人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截至2021年9月30日,科耐特资产负债率为24.66%,具备偿债能力,该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57384258XL

  (3)注册地址: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长兴路8号;

  (4)成立日期::2011年05月12月;

  (5)法定代表人:许国强;

  (6)注册资本:8,000万元整;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缆附件、绝缘制品、电工器材、电气机械及器材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比例:公司持有科耐特91.08%股权,其余13名自然人持有8.92%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0,818.05万元,净资产8,150.45万元,负债总计2,667.60万元;营业总收入4,584.28万元,利润总额 -466.74万元,净利润 -455.40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计10,310.10万元,净资产7,767.74万元,负债总计2,542.35万元;营业总收入1,717.28万元,利润总额-439.08万元,净利润-382.71万元(未经审计)。

  (11)经核查,科耐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抵押人:宜兴市轩中电缆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债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债务人: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24年10月19日

  3、金额:在折合人民币(大写)陆百万柒仟元整的最高限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而享有对债务人的债权本金余额。

  4、抵押财产情况:

  

  此次抵押的资产为轩中电缆于2020年3月13日通过购买获得,抵押资产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涉及诉讼争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轩中电缆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物向科耐特提供担保,有利于科耐特拓展融资渠道,进一步满足其产经营所必须的资金需求,对科耐特企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141,734.90万元,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28,828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16,734.90万元,占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1.33%,实际履行担保总额104,978万元,占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3.14%。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抵押合同

  (二)《不动产权证书》【苏(2021)宜兴不动产权第0002193号】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1-107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由董事长俞雷先生召集,并于2021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上午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俞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1-108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1年11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上述议案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1月8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传真:0510-87698298。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骏鹏;

  电话:0510-87698298;

  传真:0510-87698298;

  会议联系邮箱:zccable002471@163.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71。

  2、投票简称:中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1年11月8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4、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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