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下转D98版)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事宜

  2021年6月下旬,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资金认缴、验资工作,并申请办理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手续。2021年7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中的1,048.00万股已于2021年7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4.99%,过户价格为4.10元/股。

  

  2、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和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事宜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深圳”)基于良好的信任基础,秉持“诚信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构建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经友好协商,各方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为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计划,公司拟取消2021年初审批的为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款项支付等事项的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同时,为支持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为其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4000万元。

  上述事项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3、关于修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事项

  鉴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销售情况良好,业绩增长好于预期,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长效激发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经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动力,使公司长期激励措施与公司战略、发展更加匹配,同时也为更好的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拟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具体修订情况为:由“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2022年、2023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30%、50%,同时各年度净利润需为正值且不低于上一年度水平。”调整为“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2022年、2023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30%、50%,同时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 2021年、2022年、2023年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30%、50%。”。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文件对应进行了修订,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上述修订相关事项经公司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雅达罗定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年化5%单利计算,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下转D98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